如果来自于厂家的赠品没有发票,则必须确认为受赠收入.根据同类商品的单价确定.
另外,根据新准则,接受捐赠的商品计入营业外收入.不能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
销售商品时由公司购买送给客户的赠品
应当视同销售,但不必在会计上确认收入,只计算赠品的增值税
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行为定义: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