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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成本法结转材料采购成本该如何做会计处理呢?

答: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存货的日常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作为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联系的纽带,用来登记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月末,再通过对存货成本差异的分摊,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和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进行反映的一种核算方法。

对于计划成本法结转材料采购成本,其会计处理如下四个方面:

1.货款已支付,同时材料已验收入库

借:物资采购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入库时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

贷: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2.货款已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借:物资采购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月末发票账单未到,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暂估价)

贷:应付账款(暂估价)

月末,调整差异

借:原材料

贷:物资采购

借:物资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超支作相反分录)

4、材料成本发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计划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月末,调整计划成本,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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