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85-3873-1559

新闻中心 主站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外经证开好后预缴税款期限是多久

答:外经证预交税款期限是六个月内.

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计算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5-8621-3393
185-8621-339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