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对于股权稀释部分应视同处置,按照《解释第7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2、对于新股权比例,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应作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
什么是股权稀释?
股权的获得分继受取得、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一般值得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从原股东手中受让股权;原始取得包括公司设立时取得股权,以及公司增资扩股时候取得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后,原股东持有的股权就减少了,即稀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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