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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空调提供安装服务的增值税处理

上述事项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五条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您单位如果出售空调又进行安装得的,属于混合销售,按四十条规定的规定执行。如果单单是安装业务的,属于建筑服务的安装服务,按11%缴纳增值税。

销售空调并提供安装是否属于混合销售?

(1)除了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服务不按照混合销售这一特殊情形外,其余应当遵循混合销售的规定:即按照主业确定适用税率;

(2)混合销售必须符合2个条件,一个是必须是一项行为,另一个是该项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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