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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的入账价值如何确认

应收票据在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应为票据面值.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从广义上讲,应收票据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在我国,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计算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是什么

每个月应确认的利息:

100000×6%÷12=500元

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100000

贷:相关科目100000

11月、12月分别做以下分录:

借:应收票据500

贷:财务费用500

到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为:

100000+500+500=1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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