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55-7917-7759

新闻中心 主站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总分类账的填制要求

1、启用时的要求

启用新张时应将上一年度的期初余额转记到新账的第一页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明初余额”

2、使用工具的要求

记账时必须使用蓝、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书写;红色水笔只有在结账、改错、画线、冲销时使用;严禁使用圆珠笔和铅笔登记账簿。

3、书写规范的要求

登记总分类账时,书写的文字及数字数字必须规整,书写数字时,数字一般只占到格高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以方便必要时更正。

4、登记账簿时的要求

帐页使用中不许跳行、跳页、如出现空行或空页应画对角线予以注销,并加盖“作废”戳记。一般情况下帐页的第一行和最后一行一般不记录正式的经济业务内容,只记录“承前页”和“转次页”;不得随意撕毁或添加帐页。

5、结账时的填制要求

对已登记完整的业务,应在会计记账凭证画“√”表示过账;总分类账账簿上所有的内容必须填制完整。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5-6903-6713
185-6903-67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