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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商品入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委托加工商品入库的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但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委托加工商品入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或半成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委托加工材料先入库,领用时再计入费用或成本.

除此之外,整个委托加工环节的会计分录如下: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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