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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当如何进行处理

答:该企业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收到退还的期末留抵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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