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85-3873-1559

新闻中心 主站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工行电子承兑如何转让?

答:登录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汇票系统。

背书申请及批复

1、背书申请及批复(经办人员)

第一步:可以选择“背书转让签收指令提交”或“逐笔申请指令提交”。

第二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信息。并输入被背书人的信息。

注意事项:“禁止背书标志”必须选择“允许背书”,否则下一手收票人无法再继续背书转让,只能到期提示付款。

第三步:点击收款人链接,选择收款人账号,点击确定按钮,跳转到确认页面。

第四步:点击背书转让按钮,提示选择证书验签,验签后返回处理结果页面。等待被背书人签收。

2、背书申请及批复(授权人员)

与经办人员操作画面类同

第一步:点击票据业务-背书转让--逐笔申请指令批复,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待批复的申请。

第二步:点击指令序号,显示信息页面。

第三步:点击批准,显示验签页面。

第四步:点击确定,显示结果页面,等待我行审批。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必须记载哪些事项?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电子银行承兑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背书人名称; 二、被背书人名称; 三、背书日期; 四、背书人签章。 在电子银行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5-3873-1559
185-3873-155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