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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原材料意外损失的会计分录

企业在采购材料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损失,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

贷: 待处理财产损益

什么是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会计实例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意外灾害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假设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000元,收回残料价值1000元.保险公司赔偿5000元.请问对于这批损坏的原材料,我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因意外灾害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这种财产损失不属于企业运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财产损失,因此归入营业外支出.该批毁损原材料造成的非常损失净额=10000×(1+17%)―1000―5000=5700(元).涉及到的分录为:

批准处理前,先结转原材料: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0

贷: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

同意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后再以支出的形式冲销利润:

借:原材料 1000(能收回的残料)

其他应收款 5000 (能获得的赔付)

营业外支出 5700(不能获得补偿的部分冲销利润)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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