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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出的处理

①明确支出的金额和用途。出纳人员支付每一笔资金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准确的付款金额,合理安排资金。

明确收款人。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发票或有关依据记载的收款人进行付款,对于代为收款的,应当出具原收款人证明材料并与原收款人核实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明确付款用途。对于不合法、不合理的付款应当坚决给予抵制,并问有关予电汇报,行使出纳人员的工作权力,用途不明的,出纳人员可以拒付。

②付款审批。由经办人填制付款单证,注明付款金额和用途,并对付款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有关证明人的签章。经办人的付款用途中,涉及到实物的,应当有仓库保管员或实物负责人的签收;涉及到差旅、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有证明人或知情人加以证明。

有关的签字。收款人持证明手续完备的付款单据,报有关审阅并签字。

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收款人持内容完备的付款单证,报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办理付款。

③办理付款。付款是资金支出中较关键的一环,出纳人员应当特别谨慎,要用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认真对待,因为款一旦付出,发生差错是很难追回的。严格核实付款金额、用途及有关审批手续。

现金付款。双方应当面点清。在清点过程中发现短缺、假钞等情况,由出纳员负责。

银行付款。开具支票时,出纳人员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增加要素完整、印鉴清晰、书写正确,如为现金支票,应附领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单位证明。办理转账或汇款时,出纳人员应书写准确、清晰、完整,增加收款人能按时收到款项。

付款金额双方确认后,由收款人签字并加盖“付讫”章。如为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单据直接作为已付款证明。

如确认签字后,再发现现金短缺或其他情况,应由收款经办人负责。

④付款退回。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支票或汇款退回的,出纳人员应当立即查明原因,如因我方责任引起的,应换开支票或重新汇款,不得借故拖延;如因己方责任引起的,应由对方重新补办手续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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