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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付工会经费怎样做处理?

答:1、事业单位提取、上缴工会经费,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一般是要求按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的2%提取工会经费。

2、如果事业单位内部有资金结算中心,工会在此开户,则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转入单位内部资金结算户数字)

银行存款 (转出数字)实际支出时,从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开内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支出,与财务账无关,财务上已经全额列支。

3、如果事业单位内部没有资金结算中心,工会账由财务管,则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暂存工会经费

银行存款 (转出数字)

工会经费的来源和用途是什么?

工会经费的来源如下:(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

(5)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上述所列工会的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经费使用期间,必须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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