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在产品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保修业务是作为销售合同的一部分,有关收入实际已经在销售时获得,并已就销售额缴纳了税款。
因此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在产品保修期内免费为客户保修时无需再缴纳增值税,维修领用材料也不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同时,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进行免费维修消耗的材料或免费更换的配件,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不须作进项税额转出。
需要注意的是若不在保修范围内而无偿提供的维修材料、配件,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工程建筑领材料增值税价外税记入成本吗?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计入成本中。在建工程(用于机器设备等动产)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商品时:(不视同销售)
借:在建工程(按商品的成本)
贷:库存商品
那么领用本企业库存商品的增值税税额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中。
自2009年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生产设备时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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