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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年度来计算么?

可以按照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公司年度汇算清缴时从次年的1月份就开始了,一般要求在5月底之前申报完毕。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否税前计算?

不可以。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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