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76-0250-1825

新闻中心 主站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库存商品盘亏计入营业外支出吗?进项税转出吗?

答:一、计入营业外支出吗?

库存商品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属于计量收发差错、自然损耗、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短缺,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毁损,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你说正常的盘亏,计入营业外支出合适吗?

二、进项税转出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实施细则对需要转出进项税的非正常损失作出了限制性解释,仅列举了"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三种情形.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5-6903-6713
185-6903-67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