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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二、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增加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根据《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七条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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