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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并存的会计处理

假如该生产企业2016年6月将一不动产转让,转让收入为1050万元,该不动产购置原价为840万元,累计折旧为100万元。该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假如该公司当月产品销售业务应交增值税为50万元。

该公司应纳增值税为:

(1050-840)/1.05*5%=10万元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1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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