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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字发票开具的时限:
普通发票,随时开具;专用发票,180天内随时开,超过180天,必须认证,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超过180天,对方未认证,就真的不能开红字发票了,因为前面的发票不能作废,再开,就相当于虚开发票,一笔交易,重复开一次发票,到税务局也不能认证。只能考虑协商补偿。
(2)2015年后新设一般纳税人企业不再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老企业可以要再缓一段时间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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