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76-0250-1825

新闻中心 主站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财务支出的分类

一、利息支出。

指以负债形式形成的各类资金按国家法定利率计付的利息,包括金融机构存款利息支出、保险企业存款利息支出、邮政储蓄转存款利息支出、邮政汇兑资金利息支出、债券利息支出、利差补贴支出和其他利息支出等。

二、业务支出。

指人民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除利息支出外的相关支出,包括钞币印制费、金银业务支出、证券买卖损失、预算外专项支出。

三、管理费支出。

指人民银行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住房公积金、货币发行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安全防卫费、人民币反假支出、手续费、租赁费、修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水电取暖费、保险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印刷费、外事费、驻外机构经费、公杂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经费等。

四、事业费支出。

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所属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包括院校经费、院校补助经费、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院校经费是由财政部拨付的、从院校经费收入中列支的、用于人民银行所属高等院校、银行学校的教育经费支出。

五、固定资产构建支出。

指正常业务发展所需的各项固定资产构建支出,包括电子设备购置费、发行机具购置费、车辆购置费、办公房建设费、发行库建设费、其他构建费。

六、其他支出。

指与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统筹支出、税金及附加、损失款项和其他支出。社会保险费是离、退休职工退休金、价格补贴、医疗费(含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补助费、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支出。失业保险费是按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5-6903-6713
185-6903-67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