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76-0250-1825

新闻中心 主站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空白发票的保管

a.税务机关要视具体条件全面实行发票集中保管制度。税务机关要设立专门的库房和橱柜,分类、分户、分柜存放企业的发票,严格控制发售数量,并设立发票管理总帐和明细分类帐,对所有集中保管的发票都要登记入帐。

b.企业领回的发票,也要设立专柜保管。对税务机关没有条件实行发票集中保管的,用票单位还应视具体情况,设立专库(柜),确保发票安全。

c.税务机关以及用票单位和个人都要指定专人保管空白发票。

d.印刷和使用发票的单位以及税务机关的专用仓库,其设计、施工和日常安全管理应参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执行。税机关汇报。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5-6903-6713
185-6903-67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