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76-0250-1825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问:饭店新开设外卖服务,对外销售熟食,外卖收入应该缴纳什么税款?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本公告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上一篇:餐饮企业向建筑工地销售饭菜是否缴纳增值税
下一篇:未达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申请一般纳税人
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班
CMA注册管理会计培训班
会计初级职称培训班
会计财略实操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