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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息票据的会计处理

不带息票据的到期价值等于应收票据的面值。企业收到应收票据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还票款,收款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

【例】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100000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增值税率为17%,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10日后,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寄来一份三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117000元,抵付产品货款。甲企业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117000

贷:应收账款117000  三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117000元存入银行,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应收票据117000

如果该票据到期,乙企业无力偿还票款,甲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

借:应收账款117000

贷:应收票据117000

带息票据贴现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带息票据贴现:

借:银行存款(贴现净额)

贷:财务费用(票面利息-贴现利息)

应收票据(面值)

带息票据贴现的核算:

【例】某企业2007年4月5日销售产品一批,价款3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收到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年利率12%,期限6个月,企业持有2个月后贴现,年贴现利率为10%。票据到期时,付款单位无资金支付,贴现银行直接从该企业银行账户中将款项扣回。

【分析】出票日:4月5日,贴现日:6月5日,到期日:10月5日

持票期:出票日—贴现日,贴现期:贴现日—到期日

1、4月5日,销售产品:

借:应收票据 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300000×17%)

2、6月5日,带息票据贴现:

票面利息=351000×12%×(6/12)=21060(元)

到期值=351000+21060=372060(元)

贴现期=6-2=4(月)

贴现利息=372060×10%×(4/12)=12402(元)

贴现净额=372060-12402=359658(元)

借:银行存款 359658

贷:财务费用 8658(21060-12402)

应收票据 351000

3、10月5日,票据到期:

借:应收账款 372060(到期值)

贷:银行存款 37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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