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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税率为多少?

答: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 第十八条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第十九条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十六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第三十条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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