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85-3873-1559

新闻中心 主站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财务会计人员记总账时应注意事项

总账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日期、凭证号都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填写,摘要栏除写“上年结算”及“承前页”外,应填写凭证汇总的起止号。

明细账应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日期填写月日,如果同一月份有多笔业务,除、二笔外,以下各笔可用点点代替,但换页的、二笔必须填写。凭证号栏与摘要栏按记账凭证号与摘要填写。

现金日记账应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根据支票存根或其他银行结算票据逐笔登记,“种类”项按银行结算种类填写,“号数”只填写支票的后四位数字。

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隔页跳行登记。如果发生隔页、跳行时,不得随意涂改,应在空行空页的金额栏由右上角向左下角划红线注销,同时在摘要栏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压线盖章。订本式账簿,不得任意撕毁。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5-6903-6713
185-6903-6713
返回顶部